【公告】本系同意甄試錄取新生符合資格者,申請提前入學
【公告】本系同意甄試錄取新生符合資格者,申請提前入學
(一)碩士班甄試錄取新生如欲提前於 113 年 2 月入學者,應繳交相關證件完成報到後,於 113 年 1 月 30 日(二午 5 點前至本校「研究所甄試錄取新生提前入學系統」提出申 請(系統路徑:本校首頁 https://www.nkust.edu.tw/index.php→在學學生→教務服 務→研究所甄試錄取新生提前入學系統),經錄取系所及錄取系所校區之綜合業務處審核 同意後始得提前入學。
(二)經准提前入學之新生,須完成註冊繳費,其學雜費及學分費收費標準,比照提前 入學學年度之標準收費。(以後學年度之收費標準,悉依各學年度之公告標準收費); 畢業條件依照招生學年度之課程規劃為準。 自110學年度起碩士班甄試錄取新生,申請提前入學經核准者,畢業條件依照提前入 學學年度之課程規劃為準。
(三)未盡之事宜,請參照招生組公告之內容為主。(https://ada.nkust.edu.tw/p/412-1057-1516.ph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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